本站《信息安全工作规定》

第一条
根据本站财产者的国籍、居住地,及本站实际地理位置的相关管辖法律制度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
本规定第一条所提及的管辖法律规定,为本站开展信息服务的范围。

第三条
为了维护站点,或保障本规定第二条的落实,站点财产者及其管理方面,以及第一条所提及的管辖法律方面的相关上一级有关机构,可以规范站点的信息发布,可以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调整、修改、删除,可以限制信息的访问权限,可以暂停、中止或终止信息的发布。

第四条
执行第三条措施时,由站点发布相关的通告,并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和指导。

第五条
凡开放信息接入(含电子邮件)的受本规定所管辖的站点,可以对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或不予理会并警告、限制信息发布人,并可以上报上级机关。

第六条
对于经本站确认为站外的本站财产者的信息发布渠道,可以适用本规定。

第七条
本站对于收录的访客信息应当保证其隐私完好,并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开辟加密信息提交平台。对于所收到的非公开性信息,未依规定不得公开或交予外站、外方,但依据第一条方面依法申请的信息转交和监查除外。

第八条
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施行。